云南:实行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

发布日期:2018-09-05 08:56

  今年以来,云南省积极探索预腐防变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笼子”。近日,云南省印发《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州市、派驻纪检组出现对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工作部署、领导批示贯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各项工作中指标排名靠后、差距较大等情形将进行提示预警。提示预警先由省纪委监委各内设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预警事项,报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下发预警通知。被提示预警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或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举措,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构建明责、督责、述责、追责“四责一体”完整责任链条,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上热、中暖、下冷”问题。曲靖市麒麟区对全区2150名公职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采取梳理权力清单,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实行预警处置,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云南交投集团党委下发《部门协同监督工作规定》,在集团公司内部建立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形成纪委与监事会等监督部门协同监督的格局,公司纪委向机关7个部门发出《廉政风险提醒函》,持续提升集团党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水平;曲靖市沾益区上线运行“沾益督办”APP,针对区重点工作和重大会议分解任务实行全部录入,区委重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有关工作逾期未办结的,系统将把此项工作转入“超时”,并进行红色预警。(云南省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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