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逐单位逐人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

发布日期:2018-03-12 14:17

  山东省纪委为切实加强对省管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准确把握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情况,严把省管干部政治关、廉洁关,自2017年8月始,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目前,所有在职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全部建成,联系单位廉政档案总体概况也全部完成。

  据介绍,山东省省管干部廉政档案是逐单位逐人建立的,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联系单位省管干部廉政档案总体概况,一般包括联系单位省管干部总体情况和联系单位省管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后一种情况按照在职和离退休省管干部两类分别梳理:没有收到问题线索反映的人数及名单;收到问题线索反映,立案处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正在研提意见等各类人数及名单等。第二部分为在职省管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照在职省管干部名单,逐人建立廉政档案,确保一人一档、没有遗漏。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反映该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统计表,涉及信访举报材料、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等材料共9类。

  山东省纪委要求,对入档材料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每份材料都属于归档范围,应归尽归。一次处置的问题线索相关材料归为一件,与《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表》的条目相匹配,以附件形式逐一体现。山东省纪委对2012年以来受理处置的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建档范围,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动态更新,确保内容全面客观准确。省纪委要求正确处理好审查材料归档移交档案室与建立省管干部廉政档案的关系,该移交档案室的要及时按照规定移交,对廉政档案材料与归档材料重复的,采取复制的方式予以建档。

  山东省纪委明确专人负责廉政档案的建立、管理、更新工作,严禁通过借调人员帮助建立廉政档案。加强硬件保密管理,档案建成后存入专用保密文件柜,明确保密标识,存储相关信息的计算机要专人专机管理,严禁连接互联网。加强日常管理,根据人员变动、线索管理处置等情况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真实有效管用。严格调阅程序,一般不对外复制查阅廉政档案内容,确需调阅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随意扩大调阅范围。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山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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