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发布日期:2018-03-05 17:21

  “此次检查实行检查组负责制,检查组全程负责实地检查、问题梳理、跟踪督办、材料汇总等工作,大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完成任务。”节后上班第一天,福建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第六检查组即召开碰头会,对实地检查具体分工提出要求。当晚,第六检查组便奔赴龙岩市开展检查。

  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2月1日,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省纪委随即对检查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对人员和时间安排、检查分工等作出具体部署。2月11日对15个检查组的联络员进行培训,春节后,各检查组便立即行动。

  “这次检查,目的是对过去一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深入查找责任虚化弱化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责任,带头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表示。

  检查组采取重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实现对各地区、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和省管企业检查全覆盖。对重点检查对象,由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分别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在内容上,坚持“四个结合”,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上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相结合。

  此次检查新增“对单整改”环节,要求被检查地区(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问责建议”,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今年8月,整改报告经检查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通报,并抄送省纪委委员,接受监督。在结果运用上,聚焦关键少数,突出对党委、党组、党支部领导的问责。新增“个人检查”项目,要求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做检查、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予以通报,发挥正向激励示范作用。(福建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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