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以清单建设为抓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2017-12-25 14:49

  “通过检查,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9个被检查单位针对移交的‘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已基本完成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这是厦门市湖里区对9个单位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取得的成果。

  厦门市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为契机,以督促清单严格执行为抓手,倒逼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取得初步成效。1至10月,全市共对74个问题开展责任追究,追究80人和4个党组织,其中处分18人。

  强化清单建设,实现全覆盖。厦门市委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工作,把它作为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基础,要求做到“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问责”。市委率先垂范,印发《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领导班子以及主要负责人、每位常委的责任清单。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对“三份清单”(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市廉责办印发指导性意见,分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三份清单102条具体措施,并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自身特色,制定完善清单并严格执行。目前,各区、市直各单位、市属国企、镇街、区直部门等,都建立了主体责任清单,有的还把清单建设延伸到村居、基层站所、事业单位,形成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纵向到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格局,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强化清单执行,督促照单履责。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强调,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把清单落实情况作为责任制检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问责的重要依据,不仅要制定好,还要完善好、执行好、出实效。各区、各部门纷纷把清单的履行,作为落实“五抓五看”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为推动清单落实,市纪委部署开展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试点工作,将湖里区、集美区和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海洋渔业局、金圆集团作为试点单位。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全程记录纪实对象开展工作时间、流程、内容等,建立自动提醒、限时督办、监督检查、成果运用等制度机制,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纪实情况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等的重要参考。同时,市纪委注重加强督促指导,鼓励开拓思路、大胆创新,为全市适时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强化清单检查,加大压力传导。市委组织开展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和整改“回头看”,把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以抄报单形式专报其分管市领导,从领导层面督促分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市纪委对70多家市直部门和10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职能部门清单建设情况进行专门审查。对未按要求制订清单,特别是照搬照抄、未结合实际、廉政风险防控缺失等进行督促整改,发出督办单25份,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通过《党风政风点评台》进行内部通报,对做得好的进行肯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市纪委分管领导还专门约谈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三家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并以清单建设完善为契机,严格执行,确保实效。

  下一步,厦门市将以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全覆盖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实现对各区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的全覆盖,使主体责任清单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厦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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