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至5月省级派驻机构立案83件处分73人

发布日期:2017-06-23 15:08

  “今年前5月共结案39件,同比上升50%;处分39人,同比上升12.9%。”近日,贵州省纪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负责人介绍,通过理清关系,强化领导,大大增强了监督执纪的效果。

  2016年9月,贵州在省级派驻机构推行全覆盖改革,将省纪委派驻机构从改革前的77个机构减少到35个,监督覆盖106家单位。

  “改革前,省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多达77个,但覆盖面仅约73%,超过27%的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没有被覆盖;而且,由于体制机制不顺、关系不清、定位不准,派驻纪检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省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指出。

  改革的核心是保障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明确省委研究确定派驻纪检组长、专职纪检员的职务任免,具体派驻、监督单位由省纪委商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授予省纪委调配派驻纪检组长和专职纪检员的主导权。

  同时,通过改革,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组21个,综合监督92个单位,占监督单位总数的87%,每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平均监督5家单位,最多的监督11家单位,实现了监督范围全覆盖。

  “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组,有利于增强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派驻纪检组长只担任驻在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不再担任其他综合监督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

  实行省级派驻机构改革后,省纪委先后印发了派驻机构工作报告、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借调干部管理等办法,还派出调研组,对34家省纪委派驻机构进行了走访调研。

  根据调研情况,省纪委出台了《贵州省纪委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选调、调任、公务员招录等方式进入派驻机构的人员条件、要求进行规定。并明确构建派驻机构“五个一”工作体系,从运行平台、考核办法、保障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通过建立一整套制度体系,明确了怎么派、怎么管等关键问题,进一步促进派驻机构找准职责定位,更好履行好监督责任。”省纪委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干部谭德忠说。

  改革催生活力,今年1至5月,省级派驻机构共接受信访举报693件,立案83件,结案69件,处分73人,其中县处级14人。(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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