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 生命第一

发布日期:2020-04-01 10:25

  近日,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负责同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专访,介绍了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保障工作,受到广泛关注。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明确提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要求。医保部门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截至3月15日,全国确诊患者结算人数为44189人,涉及总费用75248万元,人均费用1.7万元。

  新冠肺炎患者“免费治疗”政策,打消了患者的后顾之忧,对于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起到重要推动作用。这是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一次制度创新,是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生动实践。

  人民高于一切,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党中央采取的所有防控措施都首先考虑尽最大努力防止更多群众被感染,尽最大可能挽救更多患者生命。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贯穿于抗疫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果断要求湖北省对人员外流实施全面严格管控,有力遏制疫情蔓延。全国累计派出4万多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19个省份集中优势资源对口支援。对感染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用最快速度行动起来,数日之内建设完成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分秒必争改造方舱医院。各级党委、政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书写了“人民至上、生命第一”的答卷。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无论是面对疫情、灾难等突发状况,还是日常社会治理,都要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将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千方百计筑牢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固防线,以人民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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