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媒姓党 必守党纪

发布日期:2016-10-17 10:29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罗毅(副厅级)决定逮捕。此前,湖南省纪委还先后查处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领导班子系列腐败案件,包括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薛伯清案,原党组书记、社长覃晓光案,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皮林案,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案等。除去湖南,湖北、山东等地传媒系统的情况也并不乐观。

  通过报道曝光和揭露不良现象及行为,抨击时弊、抑恶扬善……作为现代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舆论监督对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国家治理水平、保证公共权力正确行使等,一直以来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起到了明显的监督成效,尤其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对“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到对腐败分子违纪线索的曝光,媒体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大的舆论支撑。基于其广泛的舆论影响力,媒体往往是腐败分子忌惮的对象,媒体从业人员也会成为一些人拉拢腐蚀的对象,一些人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就此“沦陷”。媒体从业人员将手中的监督权作为谋取私利的砝码,极大地损害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敲诈勒索、混淆是非……近年来,玷污媒体形象的事情不少。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地传媒系统出现的腐败大案、窝案,更暴露出媒体内部在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洁风险系数同样不小,这也提醒媒体不能只把手电筒照别人,也要防止“灯下黑”。只有如此,媒体才能塑造过硬的社会公信力,才能获得广大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才能在发挥监督职能过程中为被监督者正视,其声音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媒体监督也才会更具有“刚性”。

  更进一步讲,诸如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日报等党领导下的媒体,要始终牢记党媒姓党。这不仅意味着要坚持党的领导,举党的旗、走党的路;也意味着,党的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要尊崇党章、遵守党纪。

  党媒姓党,然而个别媒体从业人员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公开资料显示,沈灏曾兼任21世纪报系党委书记,可公开资料同样显示,直到法庭上的忏悔,他还在大谈“只有解决好媒体社会价值主体与商业价值副体的关系,媒体业才能继续维持道德基准线的角色”。至于党、党章、党规、党纪,未见只言片语。

  贪官落马后,其大谈廉洁的漂亮话、痛斥腐败的狠话,往往会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媒体将其称为“双面人”。但对于此,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不应只是批评,更要“见不贤而内自省”。党媒姓党,不能只挂在嘴边;遵守党纪,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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