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贪斗金”局长的升官记不能一带而过

发布日期:2016-10-17 10:26

  从2002年起,张文先后担任广安市邻水县地税局和财政局“一把手”。在长达10余年的主要领导岗位上,张文收受120余人贿赂,多达300余次,金额高达800余万元;以入股和高利转贷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金额累计高达6000余万元。如果用平均法计算张文担任“一把手”的这12年,其每天的违纪违法所得高达1.5万余元,真可谓“日进斗金”。(10月12日《华西都市报》)

  担任“一把手”12年,平均每天的违纪违法所得高达1.5万余元,涉案总金额近7000万……张文成为广安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最多的贪官。这样一个“虎蝇”落马,当然值得庆幸。但在庆祝之余,我们更该追问,是谁将张文这只“虎蝇”放到了财政局长这么重要的岗位?“日进斗金”的张文背后还有没有“大鱼”?

  众所周知,地税局是垂直管理单位,县地税局长的人事管理权在市级地税部门手中。而县财政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归属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由于不在一个人事管理系统内,若进行人事交流,既要县里领导点头,又要“条条”上领导同意,其难度可想而知。但张文却通过“四处活动”,成功“空降”到财政局长任上,显然“日贪斗金”局长的升官记值得探究,绝不能一笔带过。

  由于财政局的专业性强,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业务上又需要与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因此财政局长一般都由对县域情况熟悉、财政业务强,县领导认可的本县干部担任,很少出现“空降”现象。而张文既无高人一筹的特殊才能,又是系统外干部,其调任县财政局长肯定属“非常规操作”。因此,有关部门首先有必要调查一下,在这些非常规动作的背后,张文到底“活动”了谁?

  在县地税局长任内,张文不仅直接收受贿赂,而且还以入股和高利转贷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仅如此,张文亲属很多也在邻水县经商,利用其职务便利和影响大搞权力寻租,可谓是“劣迹斑斑”,只要细心调查就能找到贪腐的蛛丝马迹。而张文从地税局长“转行”担任财政局长,又属于非常规动作,按理说审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应在离任审计、任前考察上,从严监管才对。可张文却不动声色成功上任,这让人不得不问,有关部门“视而不见”背后是否有人在打招呼?

  据报道,张文坐稳财政局长位置后,在邻水政界有非常大的“影响力”,一些乡镇党委书记、乡长镇长想调动工作,就会想到找张文帮忙。因此,“日贪斗金”局长的升官记,是否也是邻水政治生态混乱不堪的缩影呢?

  在纪委调查期间,张文不断忏悔,“自己心存侥幸,始终迷信潜规则,才丧失人世间最美好的生活”。只是,张文在被潜规则致使自己深陷囹圄的同时,又“潜规则”了谁呢?相关部门有必要将这一问题调查清楚,并给公众一个明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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