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发布日期:2016-08-15 15:39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就要打手板、敲警钟,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积极用好纪律这把尺子,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 

  破法必先破纪,破纪必有苗头。如果在出现苗头时,党组织能“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很多违纪违法问题就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真正严肃起来。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一方面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另一方面把更多精力放到第一种形态上,对需要谈话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有的是中央纪委领导直接去谈,有的是委托省委书记谈,有的是中央纪委副书记陪同省委书记谈,谈话的同时还要请本人对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今年1至6月,中央纪委处置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达到507件次。

  在地方,第一种形态也得到了生动实践。今年上半年,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人数达8851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的61%。在山西省纪委处置的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类比例已由2014年底的1.6%上升至现在的43.9%。

  尽管各地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不担当、不负责的问题。比如,有的党委把实践第一种形态看作纪委的事,自己当“甩手掌柜”;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对同志身上的“小枝”“小节”问题不敢大胆指出,而是搞好人主义,任其发展、放任自流。

  针对这些情况,各地党委、纪委积极作为,采取了一些措施,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天津对谈话工作全程实现痕迹化管理,细分成“启动、报批、铺垫、交办、准备、谈话、反馈、研判、处置、结案”等10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文书、图表模板,防止主体责任人谈话流于形式、走过场。北京、辽宁、上海、湖南、西藏等地制定实施谈话函询办法,既对谈话函询的情形、程序予以规范,也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进行明确并具体化。

  “四种形态”体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四种形态”是个有机整体,每一种形态都对应不同层次的问题行为及处理措施,且可以相互转化。从第一种到第四种形态,包含全面从严治党的三道防线,各防线之间层层递进、相辅相成、宽严相济,共同发挥作用。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决不是忽视后三种形态。实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必须确保“四种形态”一个都不能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会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任务时要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6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国家开发银行原监事长姚中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而这已是今年通报的第16个被审查的中管干部。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持续保持“打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仅4月6日至16日短短11天内,就有苏宏章、杨鲁豫、李成云、张越等4名涉嫌严重违纪的中管干部被审查。在地方,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上半年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41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28人,其中查处地厅级干部68人,县处级干部497人。

  实践“四种形态”不仅有正风反腐的“雷霆之势”,还有彰显严管厚爱的“菩萨心肠”。针对一些迷途知返、相信组织、真心悔改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结合具体情况依规依纪进行分类处置,以期教育挽救大多数,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山西朔州抓住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涉农资金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1474人主动退缴虚报冒领或套取骗取的涉农资金538.7万余元,并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主动退缴涉农资金的1272名党员干部作了分类处理。一位退缴的干部在接受了谈话后说:“感谢组织上给了一次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退缴后包袱放下了、心里平静了。”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各地对“四种形态”的较好运用,使处置结构更趋合理,朝着全会提出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以四川为例,今年上半年,该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有8851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4389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1096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81人,分别占“四种形态”总数的61%、30.2%、7.6%和1.2%。

  半年来的实践证明,“四种形态”既治“病树”也拔“烂树”,既体现严管也彰显厚爱,既全面覆盖又突出从严,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

  “四种形态”对纪委履行职责提出更高要求 

  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各级纪委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然而,实践好“四种形态”绝非易事。仅就第一种形态中的谈话来说,往往就有很多“讲究”。一位纪检干部说:“谈话函询与执纪审查中的谈话不一样,后者往往已掌握大量违纪证据,需要攻破的仅仅是心理防线,而谈话函询掌握的往往只是一般性问题线索,因此谈话时就要根据现场情况随机应变,这更加考验谈话人的政策水平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的确,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高标准就要有严要求,大力度就要有实举措。针对新的形势任务,中央纪委在方式方法上主动探索创新。比如,从审查一开始就给审查对象送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把当年的入党志愿书再交给他们,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使犯错误的干部积极转变思想,主动承认错误,真诚向党忏悔。又如,在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的同时,还对参加聚会的人进行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一些地方纪检机关也在方式方法上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力促“四种形态”真正落地生根。福建省纪检机关已基本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通过加大谈话函询线索处置力度,做到减存量、遏增量。上海市纪委出台违纪问题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工作程序和环节进行组合归并,明确适用情形,做到化繁为简、快查快结。青海省纪委出台执纪审查工作评价办法,对运用“四种形态”各环节进行实化、细化并加强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依据。

  除了方式方法的探索创新外,思想上的转变也很重要。天津市纪委派出20个宣讲组,深入全市各区县各部门专题宣讲如何践行“四种形态”,编印《全面从严治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答问50题》,帮助纪检干部摒弃错误的政绩观,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

  2016年时间已经过半,实践“四种形态”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各级党委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担当,各级纪检机关要与全会工作报告“对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在下半年毫不松懈地把“四种形态”运用得更好。(白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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