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霖: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述责述廉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20-03-18 10:10

    今天,我们召开年度述责述廉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及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交流2019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为今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推动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

    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更是检验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按照市委的要求,我们召开这次述责述廉会议,就是将一年来“两个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测评,持续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刚才兴庆区、西夏区、永宁县3个县(区)党委副书记和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个市直部门党组书记汇报了2019年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金凤区、灵武市、贺兰县纪委书记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汇报了2019年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发言既谈了成绩,也谈了打算,有思路、有办法,有态度、有担当,同时其他单位提交了书面述责述廉报告,大家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从大家的发言和提交的材料看,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牢记初心使命,带头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改革不停步,聚焦主业勇担当,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反腐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整体工作平稳有序、稳中有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总得来讲,过去的一年,大家在履行“两个责任”上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落实责任更加自觉。兴庆、西夏区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反腐倡廉有关问题;贺兰县委将落实“两个责任”任务点对点进行告知,每季度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市住建局党组(党工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年底对照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政治监督更加突出。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税务、财政、自然资源、人防办等主责单位分别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违建别墅专项整治行动、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够认真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及时督促责任落实,使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取得实效。三是惩治腐败更加坚决。从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来看,案件查办力度都进一步加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88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1人,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7人。挽回经济损失996万元。永宁县、贺兰县在全区案件互查互评中名列前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增强。四是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持续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134个,处理239人,各专项整治主责部门齐心协力,勇担重任,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五是廉政教育更加有力。灵武市纪委创新开展“廉政教育深化年”活动,以“智慧纪检”为载体,推行“1+6”模式(“清风茶室+廉政回访+廉政档案+廉政讲堂+廉政书屋+教育基地”平台的模式),市直机关工委创新建立“每周讲廉微课堂”微教育平台,每周在微信群中对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以案释纪”“党纪党规条款”和“廉政短文荐读”等微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政策法规水平和遵规守纪意识。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与中央和区市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问题仍然存在。从自治区党委巡视及这次自治区党委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的问题来看我们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自治区考核组成员通过与党员领导干部交流谈话,感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有的部门“一把手”对主体责任理解还不到位,认为年初开会有部署、签个责任书就算尽了责、履了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视抓经济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关注较少。二是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从银川市今年查处的马兴国案、纳金宝案等重点案件来看,违纪违法行为大都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反映出腐败问题在一些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行业部门还易发多发。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还有差距。交流谈话和查阅资料都反映出,虽然各级正式发文、正式会议的数量较去年有所下降,但不带文号的便签、电话甚至短信通知多了,随机召开的会议也多了;上午发通知要求下午报材料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基层干部反映,个人手机上的微信、QQ工作群达到几十个,分身乏术,基层负担依然很重。这些问题都需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统揽破解重症顽疾。下面,我就落实 “两个责任”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既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责任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谈不上“两个维护”。市县一级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如果这一环盯得不紧、抓得不牢,党中央决策部署就会落空。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靠市县和部门有效承接、有效传导、有效落实,这是政治要求、政治责任、政治标准,必须毫不动摇、坚定不移抓好落实,更好地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是要明确“两个责任”的概念和具体要求。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核心和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关键和保障,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责任”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有着丰富而完整的内涵和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对反腐倡廉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党委的主体责任讲了五个方面要求: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纪委的监督责任包括监督、执纪、问责三大责任。2020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近两年来,自治区党委先后出台《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等、市委也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作追究办法(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要厘清职责,掌握制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我前面点到的那些问题之所以根深蒂固,归根结底是由于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市直各部门党组、纪检监察组必须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主动抓紧抓好抓实。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表率,积极推动、带头践行,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二是“两个责任”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面责任。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指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担负起主要责任,既当领导者和组织者,也当执行者和推动者。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因此,做好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举措上紧跟形势任务,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委的主体责任要区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次。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职能任务、领导干部分工、岗位特色,细化明确自身岗位职责。要认真履行领导班子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本地区、本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持续传导责任压力,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压力传导到每名党员干部。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当好“施工队长”,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的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既抓业务,也抓党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是“两个责任”是有错必纠、失责必问的刚性责任。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两个责任”不是虚的,不是一般性要求,不是嘴上说说、强调一下就完事了。无论是党委(党组)还是纪委(纪检监察组)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和部门,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2019年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74起,处理77人)。希望大家牢记“政责自负”的道理,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要不留情面,坚决打击,以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和胆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直面问题顽疾,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形成管党治党合力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好了,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有了保障;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到位了,就会促进主体责任的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协作党委抓好管党治党责任,建设良好政治生态。

  一要突出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宁夏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自治区党委“三条生命线、一条新路子”和市委“一高三化”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派驻单位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多了解他们的思想作风、权力行使、廉洁自律等情况,多听群众意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约谈、函询,坚持抓早抓小,争取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依据市委出台的《银川市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严肃追责。

  二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把日常监督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要从点滴抓起,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该约谈提醒的约谈提醒,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责令检查的责令检查,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体现对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从日常了解的情况看,一些单位不想监督、不愿监督,怕较真、怕碰硬、怕得罪人。长此以往,就等于姑息放纵。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监督和被监督就是一种讲政治的具体体现,考验的是党组织对党、对事业负责的担当,检验的是党性原则立场,如果怕惹人、怕担当,“两个责任”就难以落实。另外,监督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个县区有一个县区的实情,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特点,一个单位有一个单位的氛围,都有一定的差异性,监督方式不能千篇一律,监督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找准监督的着力点,做好监督对象的全方位分析,创新监督思路举措,把监督职责做实做细。

  三要加强作风监督。要紧盯被监督单位对党中央及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发力整治干部“三不为”“疲牛虚”作风问题。坚决整治懒政、庸政、怠政,让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无藏身之地,积极营造主动担当担责,创造性作为,形成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县乡基层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在重要节日和关键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教育提醒,加强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四要抓好脱贫攻坚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今年尤其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脱贫成效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对盲目决策、监管缺失造成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闲置浪费的严格追责,督促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验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性觉悟和治理能力,必须把主体责任揽过来,统起来,勇担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正风肃纪之责、以上率下之责。

  一是责任要压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带头做好执行和推动的工作,用抓经济工作、社会发展工作、稳定工作的劲头和力度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守责任、担当责任,落实分管职责,重点将责任和压力向分管部门和下级单位传导,切实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事事尽责。

  二是工作要抓实。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延伸拓展各项制度,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程序、有考核。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清“一把手”与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边界,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边界。要进一步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等制度,防止落实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三是问责要坐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把强化追责问责作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一环,坚持真严真查真问责。要突出问责重点,把握问责界限,放大问责效应,盯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注重查清事实、明晰责任,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声势、形成震慑。

  四是整改要落实。近年来,从中央、自治区巡视到市委巡察力度不断加大,工作程序更加规范有序,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已成为一项重要工作 ,但极个别单位被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后,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从严治党工作的重点,按照责任分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快进度 ,确保如期按质完成交办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深入分析研究巡视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报告、谈话报告及重要原始谈话记录等资料。逐条对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和整改方案,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深入基层检查抽查、调阅资料、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不仅要严肃问责直接责任人,而且对相关领导进行追责。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在区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方法、更加有力的行动,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新要求迈进、向高目标攀登,以创新的举措促使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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