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霖: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心得体会

发布日期:2019-12-10 16:20

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邃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重要内容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党中央将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考量,体现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学习贯彻走深走实。结合工作实际,当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

第一,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权力监督问题。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课题,“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党的八大规定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监督。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我们党对监督的认识不断深化。邓小平提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并与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监督体制和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监督渠道不断拓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以坚定的理想信念、顽强的斗争精神管党治党兴党,解答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革命的历史性课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决定》,确保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制度。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健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制度,是确保公权力不被滥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要举措。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三大攻坚战”、自治区“三大战略”、银川都市圈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整改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减税降费等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全力以赴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迎检工作,坚决办理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和问题线索,认真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确保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银川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强化巡察利剑“政治监督”作用,持续推动市县一体化巡察深入开展,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加大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进展缓慢、成果运用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公开曝光,确保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二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市纪委对县(市)区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制度,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三是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全覆盖,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管理监督和履职考核,督促派驻机构履行好“不走的巡视组”职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三,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一是坚持权责法定,强化权力制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市级领导包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坚持深化“双查双述双报告”机制,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有效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二是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督促各地各部门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进一步细化职权事项、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职权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力求权责对等。加强对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认真研究暴露出的腐败案件,深刻分析案发根源和问题症结,坚持一案一总结,用好监督意见和监察建议,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要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法规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做到敢于、善于问责,严肃、规范问责,精准、慎重问责。对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问责的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实施容错纠错,对受到处分的干部及时教育回访,对影响期满、表现优秀,符合有关条件的大胆使用,推动形成人人有作为、个个敢担当的良好局面。

第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惩贪污贿赂、权力寻租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和教育、医疗、环保、农业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黑恶分子嚣张气焰,持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要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持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不能腐的思想基础。持续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切实提升不想腐的境界和觉悟。开展多样化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反腐倡廉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悔过书”“警示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排微电影和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纪国法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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