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发布日期:2019-10-14 17:45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按照市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下面我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谈一下我的学习体会。

清正廉洁作表率”是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实现的五个具体目标之一。这一目标,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传承,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要求,更是共产党人应该保持的政治本色。

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公生明,廉生威。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廉、崇廉、促廉的良好传统,清正廉洁不仅是治国的纲纪准则,而且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是做官的第一职业操守。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凡是吏治比较严明、官风比较清正的朝代,必然繁荣昌盛;凡是吏治混乱腐败、官风腐化堕落的朝代,必然衰败不堪,甚至走向灭亡。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把“吏治清明”看做是太平盛世的重要特征,史称西汉“中兴之主”的汉宣帝认为“官员不能廉洁自律,国家就不能长治久安”,并下诏全国要求百官廉洁公平、勤于政事;清朝雍正皇帝强调官吏的操守是治国的根本,大力整顿吏治,严惩贪官,才有了继往开来的“康乾盛世”。老百姓判断一个官员的好坏也取决于他是清官还是贪官,如包拯、于成龙等清官,流芳百世,后世敬仰;秦桧、和珅等贪官遗臭万年,遭人唾骂。

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和道德操守。回望我们党近百年的奋斗历程,从党诞生之日起,清正廉洁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操守,就始终与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连接在一起,使我们党在人民心中树立起崇高形象,赢得人民的信赖、爱戴和拥护。党成立之初,就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鲜明地写在了旗帜上。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规定,申请入党的人,不得具有非共产主义的思想倾向。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针对当时在个别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贪污现金,侵吞公物、随意开支,浪费严重、挪用公款,营私经商等问题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败斗争。延安时期,我们党公开提出了建设廉洁政府的政治纲领,进一步健全法律制度,实行精兵简政,改造机关作风,开展整风运动,解决思想入党问题。在革命即将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夺取全国政权后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三反”“五反”运动进行反贪污斗争,制定了第一个反贪污条例,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转向以党纪和政纪处分为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途径。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既是我们党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制胜法宝,也是共产党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生动实践中不能动摇的基本遵循。

清正廉洁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虽然我们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工程建设、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仅2019年上半年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11名中管干部中,有5名存在搞权钱交易、或搞家族式腐败、或收受他人钱款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上半年落马的225名厅局级干部中,大多数人违反廉洁纪律。我市2016年以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64人,其中违反廉洁纪律的有805人,占到处分党员干部总数的35.56%,其中,2016年104人、2017年273人、2018317人,逐年呈递增态势,这些都充分说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清正廉洁作表率”的重要性,坚守初心使命,坚决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清正廉洁的行动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而努力奋斗。

第一,要坚定理想信念。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在风雨面前东摇西摆。”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把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许多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来看,这些人之所以思想变质、心理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忽视对党的政治理论的学习、忽视个人党性修养,进而在各种诱惑中迷失了自我,忘记了使命。比如,宁夏医科大总医院原院长杨银学,不信马列信鬼神,长期让他人为自己在寺院供奉佛像,连续诵经49天企图消灾保安,而对思想政治理论从未认真学习过,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真正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查处了不少党的领导干部,他们在忏悔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疏于自身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改造,在灯红酒绿的世界中逐渐消磨了个人意志,忘记了入党初心。比如,自治区农牧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吴万俊在忏悔书中写道:“痛定思痛,走到今天这一步,确实是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党性丧失的结果”。这值得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警醒和反思。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改造作为终身课题,经常想一想,为官一任应该做些什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正确看待工作与生活中的苦与乐、得与失、利与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要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无一例外都是忘记了入党誓词,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为个人谋取私利的私器,以至于贪污腐化,违法犯罪,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比如,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原办公室副主任,灵武原市委书记李建军在忏悔中说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被我当做口号喊了几十年,对于极端自私的我那只是在号召他人,哄骗别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严守纪律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政治、守规矩,历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突出优势和特点。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时刻提醒自己、管好自己,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纪律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守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回事,不能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种私欲的“闸门”一旦打开,便如洪水猛兽,愈发膨胀,一发不可收拾。比如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野心膨胀,结党营私,搞阴谋活动,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从通报的一些案例来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最初也都立志要为党和人民干一番事业,但因为放松了思想改造、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踩上一条又一条党纪国法的“高压线”,一步一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甚至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最终锒铛入狱。究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忘记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无限膨胀的私欲侵蚀了理想信念,忘记了入党、入职、为官时的豪言壮语、豪情满怀,迷失了“初心”,丢失了信仰。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党中央有号召、我们就有行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部署、我们就要抓落实,确保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纪国法。党纪国法是“高压线”,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和“底线”。但有些领导干部却仅仅是把纪律和规矩讲在嘴边、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比如,自治区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张八五,在任时常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但背地里却大肆收受贿赂,在各种会议上强调“清正廉洁”,教育干部要干净干事、清白为官,自己却与宁夏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老板温某某大搞权钱交易。再如,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永忠曾在主席台上大讲党纪国法,要求他人,自己却私下违纪违法。这俩人最终都坠入了腐败的深渊。党员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敬畏、遵守党纪国法,把自己置于纪律和规矩的约束之内,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开始,严格按党纪法规办事情、按组织要求带队伍、按规章制度搞管理。要按照总书记要求的,“时刻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把宪法精神、公权属性、公私界限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三是要做到防微杜渐。腐败是从“小节”开始的,廉洁应该从“小节”做起。一个干部腐化变质,几乎都是从“小节”不检点开始。领导干部每搞一次特殊化,就会丢掉一份威信,破坏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公心。领导干部要从小节、小事做起,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决不能以“小节”问题“不止我一个”来原谅自己,决不能以“小节”毛病“多少有一点”来放纵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尤其是千万不要去做“致命的第一次”。只要你不突破“第一次”,就没有第二次、第三次。

第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变质,失去监督的干部容易越轨。比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机关党组成员、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周舒,任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一把手”长达十年之久,手中权力高度集中,监督严重缺失,致使交通运输厅成了他一人独大,任性用权的“独立王国”,正如他在忏悔中所讲:“在我当厅长的年代,没有被监督,也是我走上犯罪的原因之一”。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中,使自己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意识的强弱反映的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高低、党性观念的强弱。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强化监督意识,要把组织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把组织的选任看作是对自己的考验,把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视作最高戒律。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和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党内纪律,加强党性锻炼,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让主动接受监督,在监督下工作、生活,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第四,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一是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获取利益,往往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围猎”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也热衷于和不法商人打成一片,最终成了不法商人的“猎物”。比如,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张涌,不法商人垂涎他手中的财权,平时请吃,过节送礼,有事送钱,想尽办法“围猎”和“捧杀”他,而他也乐在其中,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大肆干预工程建设领域正常的招投标活动,违规安排下属为特定关系人安排工程、拨付资金、审批项目,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要既“亲”又“清”,做到相敬如宾,绝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绝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二是要自觉净化生活圈。净化生活圈,就是要慎始、慎初、慎独,坚持修身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旦生活上不检点,很快就可能成为被‘围猎’的对象,结果不是在钱眼里死,就是在‘石榴裙下死’”。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克己慎行,不在小节上失节、不在小事上出事、不在小利上贪利、不在“小资”上“投资”。要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自觉把好作风贯穿于家庭生活之中,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三是要自觉净化“朋友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身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交友的原则,慎交友、交好友”。慎重交友,既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要求,更是廉洁从政的应有之义。近年来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中,有很多就是朋友圈不纯、交友不慎而被拉下马的。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在人际交往中坚守原则,把握好工作关系与私人关系的尺度,不把权力因素和功利因素带到朋友交往中,给社交划好红线,让那些投机取巧、四处钻营、八面玲珑的人无利可图,避免被围猎,确保“廉”关不失守。

总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情、俭奢、苦乐、得失的关系,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守着“正俸”做清官,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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