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广国:在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发布日期:2017-02-27 14:42

 

 徐广国同志在银川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729日) 

    

  这次市纪委全体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分析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有针对性地对今年的工作作出部署。志霖同志的工作报告,已经征求了市委各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落实。 

  过去的一年,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腐败,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三不”案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一是责任落实坚定有力。坚持“三前一后”(教育在前、规范在前、告诫在前、惩戒在后)工作方法,出台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建立“双查双述双报告”落实“两个责任”有效机制,形成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二是高压惩腐力度不减。坚持反腐败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9人,其中处级干部19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三不”案件,让群众感受到了市委既大打“老虎”,又力拍“苍蝇”的信心和决心。三是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8件,持续深化“电视问政”“电视施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500余个,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四是纪律规矩不断严明。持续抓早抓小,健全银川特色问责制度体系,制定谈话函询办法,约谈250余人次、函询21件次,“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渐成常态。加强市县乡换届风气督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五是督查治理成效显著。推进简政放权,用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有效解决群众办事“三难”问题,智慧政务得到了克强总理的充分肯定。六是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不懈深化“三转”,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切实履行职责。总体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下,当前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出新气象,带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建成“两宜”“两化”城市和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和作风保证。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向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李建华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全会上指出的问题,在我市都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八项规定执行不够彻底,“四风”问题有所反弹回潮;“小官大贪”的问题时有发生;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比较突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作用发挥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等等。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在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旗帜鲜明的反腐败态度,让我们更加坚定了反腐败的信心,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决不”,鲜明犀利、振聋发聩,彰显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对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夺取反腐败斗争新胜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一、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 

  在党的“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大量案件表明,放松政治纪律的自我约束,是一些落马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主要原因。有的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表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有的公开场合要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背地里自己不敬苍生敬鬼神,笃信风水、迷信“大师”,等等。这些违反政治纪律的表现,对党的事业危害极大。解放战争时期,中央靠一部电台指挥全国战场,不管队伍在哪,只要发出号令,队伍的思想和行动都能高度统一、步调一致。现在我们强调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都要把“四种意识”作为首要意识,牢牢树立起来,自觉与中央和区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归根到底要靠铸牢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之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不忘初心、不忘本色、砥砺前行,管好“总开关”。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严守政治纪律的根本任务,既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也要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廉洁文化,旗帜鲜明的反对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讲到了政治信仰和文化自信的问题,特别强调共产党人的价值观,要为政以德、正以修身,强调领导干部要保持做人干事的精神风骨,希望大家深入学习领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强化核心意识。增强核心意识最根本的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提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任何一个政党、任何一个国家,都要有一个核心。我们国家现在有13亿人口、8900万党员,如果没有一个核心,那我们就没有方向。各级党委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维护政令畅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政治自觉的重要体现。去年底,中央政治局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在后来下发的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中特别强调,各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是一句空话,要步调一致。各地各部门要毫不迟疑的推动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做到上级号召什么我们就毫不动摇地抓好落实,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到中央和自治区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和自治区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和自治区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政令畅通、落到基层。 

  二、狠抓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正风肃纪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在作风建设上,我们要做好坚持、巩固、深化的文章,做好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去年我们开展了“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从暴露出的问题看,目前有的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习惯于“热情接待”,超出了规定标准;有的干部借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有的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购物卡和红包。这些违规问题发生在2015年到2016年期间,可以说是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我们必须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发扬滴水穿石精神,持之以恒,攻坚克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抓关键,以上率下。“风成于上,俗化于下。”要突出监督执纪重点,看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等情况的监督。要抓节点,步步为营。要坚持战略和战术的统一,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对待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等新问题,把“四风”问题往深抓、往实做。抓巩固,回头再看。作风问题根深蒂固,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杜绝“一阵风”。今年,要以巩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在全巿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制度"回头看"活动,强化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区巿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对已有的规定执行情况,如改进会风文风、精简活动和信息简报等,要开展经常性的清理督查,对原规定在执行中存在的反弹、回潮等新问题,如商务接待标准不具体等,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要求,立规明纪。全巿各级党组织要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督促、再检查、再落实,不断巩固作风建设取得成效。 

  二要切实整治为官不为问题。近年来,我们紧抓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小事问责”“三政两不为”整治、“电视问政”等,干部作风得到有效提升。但是,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在招商引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落实等方面,遇到矛盾不解决,碰到问题绕着走,怕犯错误、怕担责任、怕出问题,什么事都要领导签字批示,工作畏首畏尾,放不开手脚,甚至一些工作轮回在文件互相圈阅上。整治为官不为,一方面负责和问责要并行,另一方面激励和约束要并行,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具体来讲,就是要对干部高度负责,对事追责要严肃,对人追责要谨慎。如果一些干部在为组织做事、为百姓干事中犯了错,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定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但如果是中饱私囊的,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今年巿委将加大对“三不为”行为问责力度,研究出台《银川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巿纪委要在全巿开展“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干部作风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怕”(怕碰矛盾、怕担风险、怕担责任)“三缺”(缺乏政策水平、缺乏纪律观念、缺乏敬业精神)“三弱”(大局意识弱、服务意识弱、法治意识弱)问题。另外,有些干部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几年,从副科到正科再到副局长,有的科长在一个岗位十来年,产生了岗位倦怠,工作劲头不足,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容易滋生腐败。组织部门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坚决铲除“污染源”,才能形成“不敢”、促进“不能”、强化“不想”。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我们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不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一要坚持治标不松劲,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大惩处的力度。近年来,我们加大反腐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据统计,2013年全市给予党政纪处分100人,2014194人,2015214人,2016309人,力度一年比一年大。经过不懈努力,虽然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人员"的腐败依然易发多发,可以说,反腐败斗争依然任重道远,还需要保持不变的节奏和力度严厉惩治。第一,严查“关键人员”的腐败。如果失去监督,天使也会变成魔鬼,邓小平同志讲,好的制度会形成好的态势,没有好的制度,好人也难以做成好事。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腐败仍是我们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人、财、物较为集中部门一把手的监督至关重要。我们要重点盯住“三方面人员”(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二,严查重点领域的腐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易滋生腐败,我们必须紧盯不放,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征地补偿、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的腐败案件。第三,严查基层腐败。一要严查“小官大贪”。现在小官大贪的现象不可小觑。腐败不在于岗位大小,主要是看干部有没有廉洁意识和修养。如果有自我约束的定力,多大的岗位,可能也不会出事,没有这种定力,一个小的岗位也可能葬送一个干部的一生。各县(巿)区和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加大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执纪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决不能姑息迀就。二要严查“三不”案件。群众身边的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今年,要以涉农领域为重点,重点整治“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救济物资,截留私分扶贫款、优亲厚友,虛报冒领扶贫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对胆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放过,为银川巿打赢脱贫攻坚战保好驾、护好航。三要充分发挥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今后,巿纪委、政法委、检察院、监察、审计等各部门要联动做好反腐败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协调联络机制,健全完善执纪执法部门线索移送、联络协作、定期沟通等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另一方面,要加大治本力度,在“立”上做足文章。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补齐监督短板。要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党员干部小错变大错,违纪变违法。要注重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抓住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找工作漏洞和制度缺失,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机制,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新提拔处级干部财产申报等制度,落实好政府权力清单,不断织密扎紧制度“笼子”,防止“牛栏关猫”,让腐败者无机可乘。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形成风清气正的环境。要防止借反腐工作泄个人私愤,解决“黑信”、匿名信、告状信满天飞的问题。对于匿名信,要谨慎对待,尤其是换届期间,集中反映干部的情况尤为突出。对于诬告、黑信等问题,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市纪委和组织部门要抓典型,绝不能让诬告、黑信形成风气。 

  四、加强党内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管党治党宽松软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严紧硬也绝非一日之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把监督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中工作生活、健康成长。 

  一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内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这次全会将讨论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市委将不断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问责追责力度,用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党委一定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全面监督的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规矩严起来。在抓安全工作上,是宁肯听到骂声,也不能听到哭声,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是一样。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起来,当好“婆婆嘴”,常念“监督经”,发现党员干部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板起脸来批评教育,防止小病拖成大病。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 

  二要强化纪委专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当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特别是有的乡镇(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组“三转”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还或多或少存在。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纪委工作,严格执行县市区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把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要落实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较真碰硬,勇于监督执纪,当好“黑脸包公”,对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能监督的要问责追责,真正把“探头”和“哨兵”的作用发挥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三要自觉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是党对干部的一贯要求。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做人和工作上的失败。现实生活中,少数干部不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把上级监督视为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麻烦,把下级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千方百计逃避、拒绝监督。从政府到一般干部在行使权力的时候是否公正无私,在履行职责的时候是否尽职到位,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是否主动作为,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组织、群众、舆论的监督。近年来,市委、政府在重大活动接待等方面,都主动给自治区党委、纪委进行汇报。所以,我们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主动如实的申报个人事项,必须牢记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也不可能有置身法纪监督之外的干部,无论官大官小、无论权大权小,都必须受到监督。 

    四要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必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对标总书记提出的“十个必须”要求,经常自警自省自律,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远离六种人(远离“能量大”的人、“会来事”的人、“花大钱”的人、“江湖气”重的人、“颓废消极”的人、“自由散漫”的人),让“朋友圈”清清爽爽。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他们的错误言行不迁就、不纵容、不护短,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为各级干部带好头、作好表率。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银川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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