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农村基层涉纪信访举报浅析

发布日期:2016-07-01 09:56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三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同时,伴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社会的进步,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尤其是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的普遍增强,使得农村信访举报量上升。对此,灵武市纪委结合正在开展的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我市近年来农村涉纪信访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并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农村涉纪信访问题进一步分析和探讨。 

  一、灵武市农村基层涉纪信访的主要特点 

  1农村涉纪信访总量高位运行。20131月至201512月,灵武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农村基层涉纪信访72件次,占受理信访总量193件次的37.3%,其中,201317件次,占当年信访总量45件次的37.78%201426件次,占当年信访总量58件次的44.83%201529件次,占信访总量90件次的32.2%。农村基层涉纪信访已成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 

  2、重复访、越级访情况突出。近几年,我市农村涉纪信访越过乡镇,直接到市纪委反映的较多,重复访、越级访、缠访问题时有发生。有些重复访是年年访,而且反映的都是已经调查清楚并已回复的老问题。如我市马家滩镇马家滩村有群众自2013年以来,多次反映该村村干部的信访问题,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市、镇两级纪委经过认真调查,都一一予以回复,并根据查实的违纪问题,于20149月,给予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由于未达到上访群众预期、非理性的目的,仍然重复上访。 

  3、信访举报对象和内容比较集中。一是举报对象集中。农村涉纪信访举报主要是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2011年至2015年市纪委受理办理农村基层涉纪信访问题,其中95%以上都是反映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副主任的问题,尤其是反映村“两委”“一把手”的问题占绝大部分。二是反映问题集中。2013年至2015年,灵武市农村基层涉纪信访反映的问题,违反廉洁自律和群众纪律的行为48件次,占66.67% 

   4、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至2015年,灵武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立案调查,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其中,村队干部15人,占31.25%,;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村干部3人,占75%,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雁过拔毛”式腐败、“苍蝇式”腐败时有发生。 

  二、原因分析 

  (一)放松了思想改造,权力观错位。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程度和政治素质普遍不高,法制观念相对薄弱,乡镇对村干部的培训大多采取以会代训和短期培训的方式,对农村基层干部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教育。同时,村队干部自学、自律意识、自我教育意识薄弱,有些村干部自以为是,个别村队干部存在着小官觉不着、小官任性的现象,自以为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自己说了算,不屑于参加教育培训和自学;有些村干部具有明显的功利性,信奉“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面对利益诱惑铤而走险;还有的村干部对上级批评甚至党纪处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惩处的威慑力相对较弱,有的甚至戏言:“最多开除我的党籍,但不可能开除我不当农民”。由于对村干部缺乏教育,使个别村队干部修德律己意识严重缺失,胆大妄为,无视法纪规定和规章制度,任性使用权力,将公款当私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违法乱纪,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制度虚化空转,监督乏力。目前,我市虽然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比较完备的村级管理制度,但基层在执行力度上还显得软弱。一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财务管理混乱,收入不记账、报账不及时、收支不明,各项拨款、村级集体收入去向不清。村帐乡管还不够规范,或者私设小金库,帐外运行。二是村务不公开、不透明。一些村的村务、财务公开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该公开的不公开,即使公开也是粗枝大叶,使群众看不清弄不明,村务变成“村雾”;有些村公布的内容不真实、不及时,给群众产生误解和猜疑,村务反成“村误”,导致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不满意,集体上访和联名来信不断。三是村级监督不力。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理财小组等发挥作用不够,监督软弱乏力,有些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扶植的亲信,“信得过的人”,不想监督;有些是老好人,碍于情面,不敢监督;有些工作能力差,不能监督。乡镇机构改革后,原来履行监管村级财务职能的乡镇经管站撤销,而乡镇财政所虽然履行了村帐乡代管职能,但实际就是起着简单管帐、记帐的会计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监管职责。 

  (三)“村官”大权独揽,权力过分集中。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农村受传统宗族观念和家长作风影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都是本村大姓人氏担任,有的村“两委”成员都是一个“家庭”的,大权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手里,这些“村官”大小事情由其说了算,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养成了专横跋扈的作风,给其腐败带来便利。 

  (四) “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缺乏有效担当。乡镇党委和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但个别乡镇党委、纪委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将“两个责任”牢牢扛起,履责不力。个别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工作人员“三转”不到位,信访举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理原则贯彻不到位,纪律审查的意识不强,方法简单,缺乏真抓严管的主动性。我市7个乡镇和1个街道,2015年只有两个乡镇有自办案件,占25%,个别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会因为“感情”“关系”,出现拉不下脸、下不了手的现象,甚至冷处理使本来一般的信访问题逐步激化,矛盾上移,信访上行。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近年来我市把化解农村信访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作为做好全市工作重中之重,探索出了一些符合我市实际和行之有效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不但经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灵武在全国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由2007年的392位跃升至2015年的90位,而且2015年,我市农村涉纪信访举报较20132014年分别下降了5.5812.63个百分点,而且大多为老问题新反映,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1实施“聚力工程”,以评星定级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明确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具体任务,从一星到五星逐级制定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标准和考核办法。突出联动联评联考,将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与结对共建单位和乡镇党委星级评定挂钩,与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和包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评先选优挂钩,与村干部生活补贴挂钩,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挂钩,对村队干部被立案调查给予党纪处分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制,摘星降级,引导农村党组织、村队干部严自律、强服务、促和谐、抓发展,争星晋级、创先争优。 

  2、建立“三化一满意”为民服务机制,使“‘制度+技术’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成为现实。率先在宁夏各县(市区)推行村级各类事务信息化公开,将城乡居民手机号码录入信息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向全体村(居)民公示村(居)各类事务,主动接受监督用信息化的“真公开“促使各级干部形成了按规矩办事,用信息说话、用信息管理、用信息服务、用信息创新的习惯,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到服务群众中,有力杜绝了“假公开”“半公开”。宁夏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场会在灵武召开,村(居)务信息化公开做法得到充分认可,在全区推广施行。 

  3、强化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严厉查处和纠正农村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将农村“三资”管理、村务信息公开、村监会履职等作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基层巡查工作,仅2015年就排查出问题26个并责令整改。加大农村基层案件查办力度,开展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等专项行动,对农村“三不三小”案件,露头就打,严肃处理,2013年以来,我们先后查处白土岗乡新红村原党支部书记黎吉瑞收受他人财物案、马家滩镇杨圈湾村党支部书记杨有伏破坏经济秩序案、梧桐树史壕村主任荀万海扰乱公共秩序案等,通过案件查处,教育和震慑了基层干部,提高他们按章办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4、联合施策,夯基础、强教育、明责任。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对各乡镇(街道)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配备乡镇(街道)专职纪委书记,并明确了党内排名。调剂10名熟悉农村经济财务工作的业务干部到市纪委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探索成立群众工作委员会,强化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脱掉了“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单位”的帽子;出台《灵武市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聚焦主业;对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崇兴镇和梧桐树乡下派工作组,帮助解决名为举报村队干部违纪行为,实为解决个人利益诉求的信访问题,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开展 “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联合灵武电视台制作播放《扶贫专干缘何走上贪腐路》警示教育片,组织乡、村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及灵武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到法院旁听村干部犯罪庭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对策和建议 

  1加强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两个典型一起抓、两面镜子一起照”,建立常态化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制度,将村干部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干部教育体系,重点开展《条例》《准则》的学习。同时,通过开展村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和手机短信节前倡廉提醒等形式,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理想信念、群众宗旨和党纪法规教育,使其真正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组织村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监狱等,加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案说法,努力达到查办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大力发掘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例,引导广大村干部向榜样学习,做到既要干事又要干净,不断推动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的进一步好转。 

  2、落实“两个责任”,筑牢责任防线。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末端延伸,进一步夯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农村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强化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到面对问题不躲闪、整治歪风敢翻脸、处理违纪敢亮剑,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把监督执纪工作做细做实。实行乡镇协作区办案制度,通过交叉审查,解决熟人监督难的问题。同时,基层各级党组织要转变工作作风,变信访为走访、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举报件,尤其要重视群众的初信初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引导基层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责立规矩、违规追究挺纪律,违纪查处严惩戒,针对村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建立并落实约谈制度,及时警示提醒,及时纠正村队干部中的“小过”,防止“权力任性”和“微腐败”。 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乡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既要依纪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严肃追究乡镇相关领导的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继续认真落实《不当行为导致信访问题发生的问责办法》,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强化监督制约,筑牢制度防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治本之策,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深入落实我市创新推行的三化一满意”为民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要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经常化、全公开、真透明,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建立“三资”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定期对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促进村理财小组、村监会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村级财务和事务监督,形成事前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格局,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村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其不能腐 

  4、加大惩处力度,筑牢法纪防线。坚持抓“大”不放小,把农村基层“三不三小”案件作为关注的热点、查办的要点、处理的焦点、警示的重点,对于争民利、损民益,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形就查,严肃追究,以纪律审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查,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追,对于已查实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包庇、不护短、不袒护,严肃惩处、公开曝光,真正使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敢顶风违纪、不敢以身试法,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作者系灵武市纪委常委、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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